申领失业保险金办法
城镇户口:
1.劳动合同 2.终止(解除)劳动合同通知书 3.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 4.企业失业职工档案收交通知书 5.企业失业职工介绍信(注:后面三样模版可以在就业局领取拿回单位填写盖章)
以上全部由单位出具(必须是原件)装入人事档案袋。
自解除劳动合同(停止参加失业保险)日起:
户口在沙坪坝区的在15个工作日内到本处办理。
户口在外区的持《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》到我处盖章,然后回户口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。
自己提出离职的不能享受本次的失业保险金领取,但可以把《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》送参保地所在就业局盖章,在下次参加失业保险至少一年以上、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时合并计算。手续同上。
农村户口:(每月1---19日办理)
1.劳动合同(原件) 2.终止(解除)劳动合同通知书(原件) 3.身份证复印件 4.重庆银行卡一张 (注:重庆银行卡和身份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)
自解除劳动合同日起,必须由本人在60天内到本处办理
自己提出离职不能享受本次失业保险金领取,不合并计算。